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2.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
3.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
4.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5.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合同或有约束力的协议;
7.需办理进口证明文件的旧机电产品,应提供国家或地方允许进口证明文件(正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涉及需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旧机电产品的,应在合同、协议中注明装运前预检验条款,或由收货人或发货人提供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进口企业概况。
(2)进口旧机电产品用途,预定装运日期、到货日期。
(3)若为三资企业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应注明是一般贸易还是作价投资。
(4)本批旧机电进口与企业长期进口的关系,即说明是单独进口,还是作为某个大项目的一部分。
(5)装运前预检验申请(邀请函)。
9.反映产品技术特征的技术资料,产品使用情况的使用或维修记录等其他有关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