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一)办理出口经营资格登记申请: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申请表(加盖企业印章及骑缝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3、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4、初次申请敏感物项资质企业应提供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如下:出口企业的主营业务,近两年进出口额,拟申请出口敏感物项的目的、用途、国别、意向金额,对方企业情况(注册地和主营业务等),拟申请出口产品属于长期经营或是一次性出口。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样本下载
(二)办理出口许可申请:
1、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加盖企业印章及骑缝章);
2、《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正本和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完整准确,并加盖出口商的企业印章);
3、合同副本(加盖企业印章);
4、申请出口的敏感物项和技术的技术说明(加盖企业印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签字样本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企业主要管理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企业出具的主要管理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职务和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7、由最终用户出具的英文或中文公司简介(加盖企业印章),内容包括经营状况、主要产品、网址、主要负责人等。如为英文简介,则由出口商负责提供中文译本。建议附送最终用户的企业介绍宣传手册等资料;
8、商务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9、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材料目录清单(加盖企业印章)。
注:出口印度国家的商品,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需有印度政府主管部门的印章及中国驻印度使馆的确认。
(三)办理出口许可证申请:
1、企业介绍信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加盖企业印章)
3、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加盖企业印章)
(四)须到许可证事务局领取许可证的企业到省商务厅领取批复单时须提供:
1.企业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五)企业咨询函办理格式及相关材料:
咨询函样本一
咨询函样本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
航空企业办理维修用发动机出口所需材料如下:
1、企业向商务委及商务部的书面申请
2、相关附件:
1)拟出口的民用航空零部件名称、型号、生产国和生产商说明;
2)出口用途、报关口岸、进口国(地区)情况说明;
3)出口经营者遵守国家出口管制汗毛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保证文书;
4)出口民用航空零部件产品的技术说明;
5)出口经营者出口敏感物项安全保证相关措施;
6)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材料;
7)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