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SIQ AQSIQ证书 AQSIQ代理

客户名录

AQSIQ注册证书制度法律依据

发布日期:2012-05-15

AQSIQ注册证书制度法律依据

有关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四条规定:“进出口商品检验应当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由国家商检部门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并公布实施。”
第七条规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
第十一条、十二条对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报检及检验作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四条规定:“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十条规定:“入境、出境的集装箱、货物、废旧物等物品在到达口岸的时候,承运人、代理人或者货主,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对来自疫区的、被传染病污染的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或者发现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啮齿动物和病媒昆虫的集装箱、货物、废旧物等物品,应当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必要的卫生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分类管理。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总署、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禁止进口列入禁止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进口的固体废物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
进口固体废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总署、国务院AQSIQ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制定。”

 

需要代理申请aqsiq证书企业请访问境外AQSIQ证书申请指南:
http://www.bjblx.cn/html/181.html

相关进口境外废料申请栏目
http://www.bjblx.cn/article/186.html
 


Aqsiq证书样本下载

 

 北京通瑞联科技有限公司
Tel: 86-10-64284605    86-10-84366465
Fax: 86-10-84366465
E-mail:  bj500@126.com      bj2180@gmail.com

首页   |   关于我们   |   代理项目   |   政策公告   |   AQSIQ   |   法律法规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Other Languages

北京通瑞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52号 邮编(P.C):100013 法律顾问:张海律师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ICP备案号: 京ICP备11037883号   网站地图 Sitemap 
Tel: 86-10-64284605  86-10-84366465  Fax:86-10-84366465  移动电话: 13466338375  Msn: aqsiqccc@hotmail.com QQ: 1768380510  E-mail: bj500@126.com  Skype: aqsiqccc
导航:Aqsiq,Aqsiq申请,Aqsiq认证,Aqsiq证书,Aqsiq资格证书,Aqsiq注册申请,Aqsiq增项,Aqsiq代理,Aqsiq续证,Aqsiq期满延续,进口废料注册,Aqsiq License,Aqsiq Scrap China
标签关键字:境外废料证书,废料国内收货人证书,Aqsiq申办,CCC,进口许可证,进口棉花注册,Aqsiq办理,进口废料注册, 境外Aqsiq,进口废料,CCC认证, 进口化妆品,进口饲料,Waste Aqsi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