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征求《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宠物饲料管理,依法规范宠物饲料市场,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部组织专家制定了《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等6个规范性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xmjslch@agri.gov.cn
2.传真:010—59192848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
附件:
1.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宠物饲料生产许可条件(征求意见稿)
3.宠物饲料卫生规定(征求意见稿)
4.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征求意见稿)
5.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6.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畜牧业司
2018年2月12日
备注:1. 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或产品系列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材料。
2. 表中序号9,仅适用于配料、混合工段采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企业。
3. 表中序号10,不适用于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
境外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宠物食品等供货商必须在国家农业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注册,并获得进口饲料登记证才能将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出口到中国,进口商只能与具备获得进口饲料登记证出口商交易。
附件8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 (征求意见稿)
一、许可范围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对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等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需要,由两种(类)或者两种(类)以上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产品可用于加工宠物配合饲料,也可用于宠物直接食用。
设立宠物直接食用的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企业,应当遵守本要求。用于加工宠物配合饲料的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按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执行。
宠物直接食用的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分为三个类别: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三)本要求适用于以下情形:
1. 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生产许可;
2. 续展:指企业生产许可有效期满继续生产;
3. 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生产线指企业在同一厂区增建已获得许可产品的生产线;更换生产线指企业对已有生产线的关键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重大调整;
4. 增加产品品种或产品系列:指企业申请增加生产许可范围以外的产品;
5. 迁址:指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地址,搬迁至新的生产地址;
6. 变更:指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一)企业应当按照《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按照《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表格不足时可加续表。申报材料应当清晰、干净、整洁。
(三)申报材料中企业提供的企业承诺书、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主要机构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厂区平面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检验仪器购置发票、企业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首页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光盘),其中一份报送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承担具体受理工作的机构留存一份。
(五)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相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文件名称为企业全称。
(六)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或产品系列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资料。
三、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一)企业承诺书
(二)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
1. 封面
1.1生产许可证编号: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新设立的企业不填写。
1.2产品品种:根据企业申请生产的产品,在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后面的“□”中打“√”。
1.3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1.4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工作人员姓名。
1.5 联系方式: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联系人的手机、固定电话(注明区号)、传真等。
1.6申请事项: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别在选项后面的“□”中打“√”。
1.7申报日期:填写企业报出材料的日期。
2. 企业基本情况
各栏仅填写与申请事项相关的内容。
2.1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2.2 生产地址:填写企业生产所在地详细地址,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 (市、区)、乡 (镇、街道)、村(社区)、路(街)、号。
2.3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注册资本:按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填写。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填写。
2.4 固定资产:指厂房、设备和设施等资产总值。
2.5所属法人机构信息:如企业为非法人单位,应当填写所属法人机构信息。
2.6主要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机构名称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
人员总数填写与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
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企业的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中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数量。
2.7企业简介包括建立时间或变迁来源、隶属关系、所有权性质、生产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工艺装备、质量管理等内容(1000字以内)。
3. 产品基本情况
3.1生产线名称:按照产品品种进行命名。如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等。
3.2生产能力(吨/小时):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按照混合机有效容积×0.5(平均容重)×10(批/小时)计算。半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按照灌装设备的生产能力填写(支/小时),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按照配液设备的生产能力填写(升)。
3.3产品品种:按照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填写。
3.4产品系列:根据企业生产情况,按照饲喂动物划分并分别填写犬、猫。
4. 生产设备明细表
4.1企业应当以生产线为单位,填写与生产工艺流程图一致的设备。
4.1.1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填写原料除杂、配料、混合、成型、计量、自动包装等设备及除尘系统和电控系统等辅助设备。
4.1.2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填写原料前处理、称量、加热、配料、搅拌、灌装、包装等设备。
4.1.3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填写原料前处理、称量、配液、过滤、灌装等设备;有均质工序的还要填写均质设备。
4.1.4产品性能要求达到商业无菌条件的还要填写杀菌处理设备。
4.2 生产线名称及序号:与3.1对应,并逐一填写。
4.3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按照设备说明书或设备铭牌填写。
4.4材质:填写生产设备的制造材料名称。
4.5技术性能指标:填写反映生产设备主要特征的技术性能参数。
5. 检验仪器明细表
5.1 按照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规定逐一列出。
5.2仪器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出厂编号:按照仪器说明书或仪器铭牌填写。
5.3 技术性能指标:填写检验仪器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6.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登记表
填写与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销售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检验化验员等,其中检验化验员至少2名。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填写拟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上述人员信息。
(三)工商营业执照
提供本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企业除外。非法人单位还应当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五)企业组织机构图
提供包括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的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六)主要机构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提供技术、生产和质量机构负责人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七)厂区平面布局图
按比例绘制厂区平面布局图,并注明生产、检化验、生活、办公等功能区
7.1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区应当标明原料库、配料间、生产车间和成品库以及标签、包材等附属物品库房的基本尺寸。
7.2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区应当标明原料库、前处理间、配料间、生产间、罐装间、外包装间和成品库以及标签、包材等附属物品库房的基本尺寸。
7.3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区应当标明原料库、前处理间、配料间、生产罐装间、外包装间和成品库以及标签、包材等附属物品库房的基本尺寸。
7.4使用新鲜或冷冻动物源性原料的,还应当标明冷藏或冷冻库房的基本尺寸。
(八)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
按照企业实际生产线数量逐一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生产工艺流程图应当使用规范的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绘制。
工艺说明应当反映主要生产步骤、目的、原理、实施方式、实施效果等内容。使用同一套生产设备生产不同产品的,还应当提供防止交叉污染措施。
(九)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精度证明(配料、混合工段采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企业)
提供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精度的自检报告或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复印件。
(十)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
生产中使用混合机的,提供所有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自检报告或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复印件。
(十一)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按比例绘制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图中标明天平室、前处理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等功能室以及功能室的基本尺寸和检验仪器的位置。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微生物检验室还要标注准备间、缓冲间、无菌间的基本尺寸。
(十二)检验仪器购置发票
有检验仪器购置发票的提供发票复印件。无法提供购置发票的,提供检验仪器已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证明材料。
(十三)企业管理制度
提供企业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制定的主要管理制度的名称、主要内容等。(1500字以内)
(十四)企业生产许可证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十五)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变更申请的,提供企业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一、许可范围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对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等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需要,由两种(类)或者两种(类)以上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产品可用于加工宠物配合饲料,也可用于宠物直接食用。
设立宠物直接食用的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企业,应当遵守本要求。用于加工宠物配合饲料的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按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执行。
宠物直接食用的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分为三个类别: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三)本要求适用于以下情形:
1. 设立:指企业首次申请生产许可;
2. 续展:指企业生产许可有效期满继续生产;
3. 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生产线指企业在同一厂区增建已获得许可产品的生产线;更换生产线指企业对已有生产线的关键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重大调整;
4. 增加产品品种或产品系列:指企业申请增加生产许可范围以外的产品;
5. 迁址:指企业迁移出原生产地址,搬迁至新的生产地址;
6. 变更:指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一)企业应当按照《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小四号宋体打印,按照《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表格不足时可加续表。申报材料应当清晰、干净、整洁。
(三)申报材料中企业提供的企业承诺书、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主要机构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厂区平面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检验仪器购置发票、企业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首页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光盘),其中一份报送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承担具体受理工作的机构留存一份。
(五)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相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文件名称为企业全称。
(六)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或产品系列的,仅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资料。
三、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一)企业承诺书
(二)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
1. 封面
1.1生产许可证编号: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新设立的企业不填写。
1.2产品品种:根据企业申请生产的产品,在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后面的“□”中打“√”。
1.3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1.4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工作人员姓名。
1.5 联系方式: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的联系人的手机、固定电话(注明区号)、传真等。
1.6申请事项: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别在选项后面的“□”中打“√”。
1.7申报日期:填写企业报出材料的日期。
2. 企业基本情况
各栏仅填写与申请事项相关的内容。
2.1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2.2 生产地址:填写企业生产所在地详细地址,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 (市、区)、乡 (镇、街道)、村(社区)、路(街)、号。
2.3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注册资本:按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填写。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按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填写。
2.4 固定资产:指厂房、设备和设施等资产总值。
2.5所属法人机构信息:如企业为非法人单位,应当填写所属法人机构信息。
2.6主要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机构名称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
人员总数填写与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
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企业的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中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数量。
2.7企业简介包括建立时间或变迁来源、隶属关系、所有权性质、生产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工艺装备、质量管理等内容(1000字以内)。
3. 产品基本情况
3.1生产线名称:按照产品品种进行命名。如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等。
3.2生产能力(吨/小时):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按照混合机有效容积×0.5(平均容重)×10(批/小时)计算。半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按照灌装设备的生产能力填写(支/小时),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按照配液设备的生产能力填写(升)。
3.3产品品种:按照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填写。
3.4产品系列:根据企业生产情况,按照饲喂动物划分并分别填写犬、猫。
4. 生产设备明细表
4.1企业应当以生产线为单位,填写与生产工艺流程图一致的设备。
4.1.1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填写原料除杂、配料、混合、成型、计量、自动包装等设备及除尘系统和电控系统等辅助设备。
4.1.2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填写原料前处理、称量、加热、配料、搅拌、灌装、包装等设备。
4.1.3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填写原料前处理、称量、配液、过滤、灌装等设备;有均质工序的还要填写均质设备。
4.1.4产品性能要求达到商业无菌条件的还要填写杀菌处理设备。
4.2 生产线名称及序号:与3.1对应,并逐一填写。
4.3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按照设备说明书或设备铭牌填写。
4.4材质:填写生产设备的制造材料名称。
4.5技术性能指标:填写反映生产设备主要特征的技术性能参数。
5. 检验仪器明细表
5.1 按照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规定逐一列出。
5.2仪器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出厂编号:按照仪器说明书或仪器铭牌填写。
5.3 技术性能指标:填写检验仪器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6.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登记表
填写与企业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销售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检验化验员等,其中检验化验员至少2名。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填写拟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上述人员信息。
(三)工商营业执照
提供本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企业除外。非法人单位还应当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五)企业组织机构图
提供包括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的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六)主要机构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提供技术、生产和质量机构负责人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七)厂区平面布局图
按比例绘制厂区平面布局图,并注明生产、检化验、生活、办公等功能区
7.1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区应当标明原料库、配料间、生产车间和成品库以及标签、包材等附属物品库房的基本尺寸。
7.2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区应当标明原料库、前处理间、配料间、生产间、罐装间、外包装间和成品库以及标签、包材等附属物品库房的基本尺寸。
7.3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区应当标明原料库、前处理间、配料间、生产罐装间、外包装间和成品库以及标签、包材等附属物品库房的基本尺寸。
7.4使用新鲜或冷冻动物源性原料的,还应当标明冷藏或冷冻库房的基本尺寸。
(八)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
按照企业实际生产线数量逐一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生产工艺流程图应当使用规范的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绘制。
工艺说明应当反映主要生产步骤、目的、原理、实施方式、实施效果等内容。使用同一套生产设备生产不同产品的,还应当提供防止交叉污染措施。
(九)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精度证明(配料、混合工段采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企业)
提供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精度的自检报告或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复印件。
(十)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
生产中使用混合机的,提供所有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自检报告或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复印件。
(十一)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按比例绘制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图中标明天平室、前处理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等功能室以及功能室的基本尺寸和检验仪器的位置。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微生物检验室还要标注准备间、缓冲间、无菌间的基本尺寸。
(十二)检验仪器购置发票
有检验仪器购置发票的提供发票复印件。无法提供购置发票的,提供检验仪器已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证明材料。
(十三)企业管理制度
提供企业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制定的主要管理制度的名称、主要内容等。(1500字以内)
(十四)企业生产许可证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十五)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变更申请的,提供企业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一览表
序号 | 申 报 材 料 项 目 |
设立 (已取得工商注册) |
设立 (未取得工商注册) |
续展 | 增加或更换生产线 | 增加产品品种或产品系列 | 迁址 | 变更企业名称 | 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 | 变更企业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名称 | 变更企业生产地址名称 |
1 | 企业承诺书 | √ | √ | √ | √ | √ | √ | ||||
2 |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请书 | √ | √ | √ | √ | √ | √ | ||||
3 | 工商营业执照 | √ | √ | √ | √ | √ | √ | √ | |||
4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 | √ | ||||||||
5 | 企业组织机构图 | √ | √ | √ | √ | ||||||
6 | 主要机构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 √ | √ | √ | √ | ||||||
7 | 厂区平面布局图 | √ | √ | √ | √ | √ | √ | ||||
8 | 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 | √ | √ | √ | √ | √ | √ | ||||
9 | 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精度证明 | √ | √ | √ | √ | √ | √ | ||||
10 | 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 | √ | √ | √ | √ | √ | √ | ||||
11 | 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 √ | √ | √ | √ | √ | |||||
12 | 检验仪器购置发票 | √ | √ | √ | √ | √ | |||||
13 | 企业管理制度 | √ | √ | √ | √ | ||||||
14 | 企业生产许可证 | √ | √ | √ | √ | √ | √ | √ | √ | ||
15 | 相关证明材料 | √ | √ | √ | √ |
2. 表中序号9,仅适用于配料、混合工段采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企业。
3. 表中序号10,不适用于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
企 业 承 诺 书
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一)本企业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及其相关要求已经充分理解。
(二)本企业提供的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均真实、完整、一致。申报材料中如有虚假不实信息,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遵纪守法承诺
本企业严格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计量、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实验室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生产许可证编号: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生产许可申请书
产 品 品 种: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企 业 名 称: (公章)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申 请 事 项:设立□ 续展□ 增加或更换生产线□
增加产品品种□ 增加产品系列□ 迁址□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制
二○一八年
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一)本企业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及其相关要求已经充分理解。
(二)本企业提供的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均真实、完整、一致。申报材料中如有虚假不实信息,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遵纪守法承诺
本企业严格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计量、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实验室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生产许可证编号: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生产许可申请书
产 品 品 种: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半固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液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企 业 名 称: (公章)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申 请 事 项:设立□ 续展□ 增加或更换生产线□
增加产品品种□ 增加产品系列□ 迁址□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制
二○一八年
表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
生产地址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法定代表人 | |||||||||
住所(注册地址) | |||||||||
企业类型 | |||||||||
注册资本(万元) |
固定资产 (万元) |
||||||||
所属法人机构 信息 |
名称 | ||||||||
住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类型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主要机构设置 及人员组成 |
机构名称 | ||||||||
人数 | |||||||||
人员总数 |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 ||||||||
企业简介:
|
表2 产品基本情况
生产线序号 | 生产线一 | 生产线二 | 生产线三 | |
生产线名称 | ||||
生产能力 (m3或L或支/小时) |
||||
产能合计 (m3或L或支/小时) |
||||
产品品种 | 产品系列 | |||
表3 生产设备明细表
生产线名称及序号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材质 | 生产厂家 | 出厂日期(年月) | 技术性能指标 |
表4 检验仪器明细表
序号 | 仪器名称 | 型号规格 | 生产厂家 | 出厂日期(年月) | 出厂编号 | 技术性能指标 |
表5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所学专业 | 获证书时间、种类及编号 | 发证机关 |
注:“证书”指与企业签订了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
北京通瑞联科技有限公司快速专业代理进口饲料登记证,进口饲料登记注册申请,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证认证代理注册服务。进口宠物食品注册饲料登记证书、DDGS饲料登记,进口饲料农业部签发《进口饲料登记证》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登记范围进口饲料国家农业部签发《进口饲料登记证》
由外国企业生产的、首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参照本要求登记。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需要办理并取得《进口饲料登记证,进口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的产品目录种类包括:
【1】配合饲料:包含宠物饲料等
【2】浓缩饲料:蛋白质补充饲料等
【3】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等
【4】精料补充料:混合精饲料等,主要由能量饲料、蛋白质饲料、矿物质饲料和部分饲料添加剂组成。
【5】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农业部2045号公告),包含: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维生素及类维生素、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酶制剂、微生物、非蛋白氮、抗氧化剂、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着色剂色素、调味和诱食物质、粘结剂、抗结块剂、稳定剂和乳化剂、多糖和寡糖(未列入目录但生产国已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为需要评审登记的产品)
【6】动物源性饲料:肉粉、鱼粉、血粉、羽毛粉、肉骨粉、鱼油、虾粉、血红素蛋白粉、鱼溶浆等
【7】单一饲料:脂肪粉(植物来源)、饲料用灭活酿酒酵母粉、酶解大豆蛋白、发酵黄豆粉、马铃薯蛋白粉及其发酵制品、膨化豆粕、DDGS和DDG等及经特殊加工工艺处理的单一饲料产品;
【8】其他蛋白饲料、能量饲料及其混合物(不含大宗饲料原料,如棕榈粕、乳制品及其副产品等)
登记范围: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1 饲料原料进口饲料登记证(单一饲料)feedstuff (single feed):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饲料。
2 能量饲料进口饲料登记证energy feed:干物质中粗纤维含量低于18%,粗蛋白质含量低于20%的饲料。
3 蛋白质饲料进口饲料登记证 protein feed:干物质中粗纤维含量低于18%,粗蛋白质含量等于或高于20%的饲料。
4 全价配合饲料进口饲料登记证 complete feed:应能满足饲养动物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配合饲料。
5 浓缩饲料进口饲料登记证 concentrate:由蛋白质饲料、矿物质微量元素、维生素和非营养性添加剂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6 精料补充料进口饲料登记证 concentrate supplement:为补充以粗饲料、青饲料为基础的草食饲养动物的营养,而用多种饲料原料按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7 添加剂预混料进口饲料登记证 additive premix:由两种以上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扩大稀释后配制的预混物。
8 复合预混料进口饲料登记证 compound premix: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预混物。
9 饲料添加剂进口饲料登记证 feed additive:指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10 营养性添加剂进口饲料登记证 nutritive additive:用于补充饲料营养素不足的微量或少量物质。
11 非营养性添加剂进口饲料登记证 non-nutritive additive:为保证或改善饲料品质,促进饲养动物生产、保障饲养动物健康,提高饲料利用率而掺入饲料的少量和微量物质。
a.抗氧化剂进口饲料注册证书 antioxidant:为防止或延缓饲料中某些活性成分被氧化变质而掺入饲料的添加剂。
b.防腐剂进口饲料注册证书 preservative:为防止或阻止饲料发酵、腐败而掺入饲料的添加剂。
c.防霉剂进口饲料注册证书 mould inhibitor:为防止饲料中霉菌繁殖而掺入饲料的添加剂。
d.调味剂进口饲料注册证书 flavor enhancement:用于改善饲料适口性,增进饲养动物食欲的添加剂。
e.着色剂进口饲料注册证书 color pigment:为改善动物产品或饲料色泽而掺入饲料的添加剂。
f.粘结剂进口饲料注册证书 binder:为提高粉状饲料成型以及颗粒饲料抗形态破坏能力而掺入饲料的添加剂。
序号 | 申 请 材 料 | 不需评审产品 | 需评审产品 |
1 | 进口饲料注册文件目录 | √ | √ |
2 |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表 | √ | √ |
3 | 进口饲料登记证境内代理机构资质证明 | √ | √ |
4 | 进口饲料注册代理委托书 | √ | √ |
5 | 进口饲料登记证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 | √ | √ |
6 | 进口饲料产品理化性质 | √ | √ |
7 | 进口饲料产品来源、组成成分 | √ | √ |
8 | 进口饲料产品制造方法工艺流程 | √ | √ |
9 | 进口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 √ | √ |
10 | 进口饲料生产地使用的标签、中文标签式样和商标 | √ | √ |
11 | 进口饲料使用目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 |
12 | 进口饲料包装材料、包装规格、保质期和贮存条件 | √ | √ |
13 | 进口饲料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材料和产品推广应用情况 | √ | √ |
14 | 进口饲料有效组分的化学结构鉴定报告或动物、植物、微生物的分类鉴定报告 | √ | |
15 | 进口饲料登记证有效性评价试验报告 | √ | |
16 | 进口饲料登记证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 | √ | |
17 | 进口饲料登记证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报告 | √ | |
18 | 进口饲料登记证产品稳定性试验报告 | √ | |
19 | 进口饲料登记证环境影响报告 | √ | |
20 | 进口饲料最高限量值和有效组分在饲料中的检测方法 | √ | |
21 | 进口饲料登记证申请注册主要参考文献 | √ |
注:进口饲料登记证,进口饲料登记注册提交文件需中文/英文/本国语言对照,除特殊规定外,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英文原件须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正本和产品样品。
进口饲料登记证书申请咨询办理联系方式
Tel: 86-10-64284605
Fax:86-10-64217310
移动电话:86-13466338375
E-mail: bj500@126.com aqsiqccc@gmail.com
QQ:1768380510
Skype:aqsiqccc
http://www.bjblx.cn/
进口饲料登记证,境外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宠物食品等供货商必须在国家农业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注册,并获得进口饲料登记证才能将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出口到中国,进口商只能与具备获得进口饲料登记证出口商交易。
我司【北京通瑞联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代理进口饲料登记证,进口饲料登记注册申请,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证认证代理,进口宠物食品注册饲料登记证书注册申请服务。
对于未获得生产国(地区)注册登记或出口国(地区)已批准生产和使用但我国尚未允许使用的产品,在登记时应经专家评审,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①生产国(地区)批准该产品或有效成分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的官方证明(复印件)
②产品概述
③产品有效组分化学结构的测试报告和动物、植物、微生物的分类鉴定报告
④说明书样张
⑤产品稳定性试验报告
⑥产品饲喂试验报告及推广应用情况报告
⑦产品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
⑧主要参考文献资料
进口饲料登记证申请注册办理目录
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注册证书申请目录
关于AQSIQ饲料准入名单要求
1、该名单以外的饲料产品,须按照《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完成检疫准入程序以及境外生产加工企业的注册登记后方可向中国出口。
2、允许进口的饲料产品,境外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未完成之前,仍可以继续进口;完成注册登记的,仅允许从注册登记的生产加工企业进口。
3、饲用原粮进口要求参照进境原粮相关检验检疫规定。
4、产品进口前,须按照《质检总局关于修订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的公告》(2015年第144号)要求,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
5、对于实施进口登记的产品,进口时须提供农业部颁发的饲料产品《进口登记证》(复印件)。
6、含动物源性成分的饲料产品还须符合《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的要求。
7、根据最新风险分析结果和农业部1773号公告,停止饲用可可壳进口。
8、自2014年1月8日起,暂停受理审批巴基斯坦、越南、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加拿大(菜籽粕除外)有关加工植物源性蛋白饲料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之前已受理和批准的许可证继续有效,用完为止。
9、 新增苏丹苜蓿草输华贸易。
10、新增毛里塔尼亚鱼粉、鱼油输华贸易。
11、新增美国甜菜粕输华贸易。
12、新增蒙古国天然饲草输华贸易。
13、新增巴基斯坦菜籽粕输华贸易。
14、新增乌克兰甜菜粕输华贸易。
15、新增西班牙输华猪血蛋白粉、禽羽毛水解蛋白粉注册生产加工企业名单。
16、新增哈萨克斯坦输华麦麸贸易。
17、因部分国家加工植物蛋白产品近年来未有实际贸易,为确保输华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产品予以删除。
18、新增荷兰输华饲用猪肠粘膜蛋白贸易。
19、新增乌克兰输华葵花籽粕贸易。
20、新增意大利输华宠物食品贸易。
21、新增罗马尼亚输华苜蓿草贸易。
类 别 | 通用名称 | 适用范围 | |
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证--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 L-赖氨酸、液体L-赖氨酸(L-赖氨酸含量不低于50%)、L-赖氨酸盐酸盐、L-赖氨酸硫酸盐及其发酵副产物(产自谷氨酸棒杆菌、乳糖发酵短杆菌,L-赖氨酸含量不低于51%)、DL-蛋氨酸、L-苏氨酸、L-色氨酸、L-精氨酸、L-精氨酸盐酸盐、甘氨酸、L-酪氨酸、L-丙氨酸、天(门)冬氨酸、L-亮氨酸、异亮氨酸、L-脯氨酸、苯丙氨酸、丝氨酸、L-半胱氨酸、L-组氨酸、谷氨酸、谷氨酰胺、缬氨酸、胱氨酸、牛磺酸 | 养殖动物 | |
半胱胺盐酸盐 | 畜禽 | ||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钙盐 | 猪、鸡、牛和水产养殖动物 | ||
N-羟甲基蛋氨酸钙 | 反刍动物 | ||
α-环丙氨酸 | 鸡 | ||
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证--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 维生素A、维生素A乙酸酯、维生素A棕榈酸酯、β-胡萝卜素、盐酸硫胺(维生素B1)、硝酸硫胺(维生素B1)、核黄素(维生素B2)、盐酸吡哆醇(维生素B6)、氰钴胺(维生素B12)、L-抗坏血酸(维生素C)、L-抗坏血酸钙、L-抗坏血酸钠、L-抗坏血酸-2-磷酸酯、L-抗坏血酸-6-棕榈酸酯、维生素D2、维生素D3、天然维生素E、dl-α-生育酚、dl-α-生育酚乙酸酯、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亚硫酸氢烟酰胺甲萘醌、烟酸、烟酰胺、D-泛醇、D-泛酸钙、DL-泛酸钙、叶酸、D-生物素、氯化胆碱、肌醇、L-肉碱、L-肉碱盐酸盐、甜菜碱、甜菜碱盐酸盐 | 养殖动物 | |
25-羟基胆钙化醇(25-羟基维生素D3) | 猪、家禽 | ||
L-肉碱酒石酸盐 | 宠物 | ||
进口饲料添加剂申请--矿物元素及 其络(螯)合物1 |
氯化钠、硫酸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轻质碳酸钙、氯化钙、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钙、磷酸三钙、乳酸钙、葡萄糖酸钙、硫酸镁、氧化镁、氯化镁、柠檬酸亚铁、富马酸亚铁、乳酸亚铁、硫酸亚铁、氯化亚铁、氯化铁、碳酸亚铁、氯化铜、硫酸铜、碱式氯化铜、氧化锌、氯化锌、碳酸锌、硫酸锌、乙酸锌、碱式氯化锌、氯化锰、氧化锰、硫酸锰、碳酸锰、磷酸氢锰、碘化钾、碘化钠、碘酸钾、碘酸钙、氯化钴、乙酸钴、硫酸钴、亚硒酸钠、钼酸钠、蛋氨酸铜络(螯)合物、蛋氨酸铁络(螯)合物、蛋氨酸锰络(螯)合物、蛋氨酸锌络(螯)合物、赖氨酸铜络(螯)合物、赖氨酸锌络(螯)合物、甘氨酸铜络(螯)合物、甘氨酸铁络(螯)合物、酵母铜、酵母铁、酵母锰、酵母硒、氨基酸铜络合物(氨基酸来源于水解植物蛋白)、氨基酸铁络合物(氨基酸来源于水解植物蛋白)、氨基酸锰络合物(氨基酸来源于水解植物蛋白)、氨基酸锌络合物(氨基酸来源于水解植物蛋白) | 养殖动物 | |
蛋白铜、蛋白铁、蛋白锌、蛋白锰 | 养殖动物(反刍动物除外) | ||
羟基蛋氨酸类似物络(螯)合锌、羟基蛋氨酸类似物络(螯)合锰、羟基蛋氨酸类似物络(螯)合铜 | 奶牛、肉牛、家禽和猪 | ||
烟酸铬、酵母铬、蛋氨酸铬、吡啶甲酸铬 | 猪 | ||
丙酸铬、甘氨酸锌 | 猪 | ||
丙酸锌 | 猪、牛和家禽 | ||
硫酸钾、三氧化二铁、氧化铜 | 反刍动物 | ||
碳酸钴 | 反刍动物、猫、狗 | ||
稀土(铈和镧)壳糖胺螯合盐 | 畜禽、鱼和虾 | ||
乳酸锌(α-羟基丙酸锌) | 生长育肥猪、家禽 | ||
进口饲料注册--酶制剂2 | 淀粉酶(产自黑曲霉、解淀粉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枯草芽孢杆菌、长柄木霉3、米曲霉、大麦芽、酸解支链淀粉芽孢杆菌) | 青贮玉米、玉米、玉米蛋白粉、豆粕、小麦、次粉、大麦、高粱、燕麦、豌豆、木薯、小米、大米 | |
α-半乳糖苷酶(产自黑曲霉) | 豆粕 | ||
纤维素酶(产自长柄木霉3、黑曲霉、孤独腐质霉、绳状青霉) | 玉米、大麦、小麦、麦麸、黑麦、高粱 | ||
β-葡聚糖酶(产自黑曲霉、枯草芽孢杆菌、长柄木霉3、绳状青霉、解淀粉芽孢杆菌、棘孢曲霉) | 小麦、大麦、菜籽粕、小麦副产物、去壳燕麦、黑麦、黑小麦、高粱 | ||
葡萄糖氧化酶(产自特异青霉、黑曲霉) | 葡萄糖 | ||
脂肪酶(产自黑曲霉、米曲霉) | 动物或植物源性油脂或脂肪 | ||
麦芽糖酶(产自枯草芽孢杆菌) | 麦芽糖 | ||
β-甘露聚糖酶(产自迟缓芽孢杆菌、黑曲霉、长柄木霉3) | 玉米、豆粕、椰子粕 | ||
果胶酶(产自黑曲霉、棘孢曲霉) | 玉米、小麦 | ||
植酸酶(产自黑曲霉、米曲霉、长柄木霉3、毕赤酵母) | 玉米、豆粕等含有植酸的植物籽实及其加工副产品类饲料原料 | ||
蛋白酶(产自黑曲霉、米曲霉、枯草芽孢杆菌、长柄木霉3) | 植物和动物蛋白 | ||
角蛋白酶(产自地衣芽孢杆菌) | 植物和动物蛋白 | ||
木聚糖酶(产自米曲霉、孤独腐质霉、长柄木霉3、枯草芽孢杆菌、绳状青霉、黑曲霉、毕赤酵母) | 玉米、大麦、黑麦、小麦、高粱、黑小麦、燕麦 | ||
进口饲料添加剂许可证--微生物 | 地衣芽孢杆菌、枯草芽孢杆菌、两歧双歧杆菌、粪肠球菌、屎肠球菌、乳酸肠球菌、嗜酸乳杆菌、干酪乳杆菌、德式乳杆菌乳酸亚种(原名:乳酸乳杆菌)、植物乳杆菌、乳酸片球菌、戊糖片球菌、产朊假丝酵母、酿酒酵母、沼泽红假单胞菌、婴儿双歧杆菌、长双歧杆菌、短双歧杆菌、青春双歧杆菌、嗜热链球菌、罗伊氏乳杆菌、动物双歧杆菌、黑曲霉、米曲霉、迟缓芽孢杆菌、短小芽孢杆菌、纤维二糖乳杆菌、发酵乳杆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原名:保加利亚乳杆菌) | 养殖动物 | |
产丙酸丙酸杆菌、布氏乳杆菌 | 青贮饲料、牛饲料 | ||
副干酪乳杆菌 | 青贮饲料 | ||
凝结芽孢杆菌 | 肉鸡、生长育肥猪和水产养殖动物 | ||
侧孢短芽孢杆菌(原名:侧孢芽孢杆菌) | 肉鸡、肉鸭、猪、虾 | ||
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证--非蛋白氮 | 尿素、碳酸氢铵、硫酸铵、液氨、磷酸二氢铵、磷酸氢二铵、异丁叉二脲、磷酸脲、氯化铵、氨水 | 反刍动物 | |
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证--抗氧化剂 | 乙氧基喹啉、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没食子酸丙酯、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茶多酚、维生素E、L-抗坏血酸-6-棕榈酸酯 | 养殖动物 | |
迷迭香提取物 | 宠物 | ||
进口饲料登记证--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 | 甲酸、甲酸铵、甲酸钙、乙酸、双乙酸钠、丙酸、丙酸铵、丙酸钠、丙酸钙、丁酸、丁酸钠、乳酸、苯甲酸、苯甲酸钠、山梨酸、山梨酸钠、山梨酸钾、富马酸、柠檬酸、柠檬酸钾、柠檬酸钠、柠檬酸钙、酒石酸、苹果酸、磷酸、氢氧化钠、碳酸氢钠、氯化钾、碳酸钠 | 养殖动物 | |
乙酸钙 | 畜禽 | ||
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焦亚硫酸钠、焦磷酸一氢三钠 | 宠物 | ||
二甲酸钾 | 猪 | ||
氯化铵 | 反刍动物 | ||
亚硫酸钠 | 青贮饲料 | ||
进口饲料登记证--着色剂 | β-胡萝卜素、辣椒红、β-阿朴-8’-胡萝卜素醛、β-阿朴-8’-胡萝卜素酸乙酯、β,β-胡萝卜素-4,4-二酮(斑蝥黄) | 家禽 | |
天然叶黄素(源自万寿菊) | 家禽、水产养殖动物 | ||
虾青素、红法夫酵母 | 水产养殖动物、观赏鱼 | ||
柠檬黄、日落黄、诱惑红、胭脂红、靛蓝、二氧化钛、焦糖色(亚硫酸铵法)、赤藓红 | 宠物 | ||
苋菜红、亮蓝 | 宠物和观赏鱼 | ||
进口饲料登记证--调味和诱食物质4 |
甜味物质 | 糖精、糖精钙、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 | 猪 |
糖精钠、山梨糖醇 | 养殖动物 | ||
香味物质 | 食品用香料5、牛至香酚 | ||
其他 | 谷氨酸钠、5’-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大蒜素 | ||
进口饲料登记证--粘结剂、抗结块剂、稳定剂和乳化剂 | α-淀粉、三氧化二铝、可食脂肪酸钙盐、可食用脂肪酸单/双甘油酯、硅酸钙、硅铝酸钠、硫酸钙、硬脂酸钙、甘油脂肪酸酯、聚丙烯酸树脂Ⅱ、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丙二醇、二氧化硅、卵磷脂、海藻酸钠、海藻酸钾、海藻酸铵、琼脂、瓜尔胶、阿拉伯树胶、黄原胶、甘露糖醇、木质素磺酸盐、羧甲基纤维素钠、聚丙烯酸钠、山梨醇酐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焦磷酸二钠、单硬脂酸甘油酯、聚乙二醇400、磷脂、聚乙二醇甘油蓖麻酸酯 | 养殖动物 | |
丙三醇 | 猪、鸡和鱼 | ||
硬脂酸 | 猪、牛和家禽 | ||
卡拉胶、决明胶、刺槐豆胶、果胶、微晶纤维素 | 宠物 | ||
进口饲料登记证--多糖和寡糖 | 低聚木糖(木寡糖) | 鸡、猪、水产养殖动物 | |
低聚壳聚糖 |
猪、鸡和水产 养殖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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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乳甘露寡糖 | 猪、肉鸡、兔和水产养殖动物 | ||
果寡糖、甘露寡糖、低聚半乳糖 | 养殖动物 | ||
壳寡糖(寡聚β-(1-4)-2-氨基-2-脱氧-D-葡萄糖)(n=2~10) | 猪、鸡、肉鸭、虹鳟鱼 | ||
β-1,3-D-葡聚糖(源自酿酒酵母) | 水产养殖动物 | ||
N,O-羧甲基壳聚糖 | 猪、鸡 | ||
进口饲料登记证--其他 | 天然类固醇萨洒皂角苷(源自丝兰)、天然三萜烯皂角苷(源自可来雅皂角树)、二十二碳六烯酸(DHA) | 养殖动物 | |
糖萜素(源自山茶籽饼) | 猪和家禽 | ||
乙酰氧肟酸 | 反刍动物 | ||
苜蓿提取物(有效成分为苜蓿多糖、苜蓿黄酮、苜蓿皂甙) | 仔猪、生长育肥猪、肉鸡 | ||
杜仲叶提取物(有效成分为绿原酸、杜仲多糖、杜仲黄酮) | 生长育肥猪、鱼、虾 | ||
淫羊藿提取物(有效成分为淫羊藿苷) | 鸡、猪、绵羊、奶牛 | ||
共轭亚油酸 | 仔猪、蛋鸡 | ||
4,7-二羟基异黄酮(大豆黄酮) | 猪、产蛋家禽 | ||
地顶孢霉培养物 | 猪、鸡 | ||
紫苏籽提取物(有效成分为α-亚油酸、亚麻酸、黄酮) | 猪、肉鸡和鱼 | ||
硫酸软骨素 | 猫、狗 | ||
植物甾醇(源于大豆油/菜籽油,有效成分为β-谷甾醇、菜油甾醇、豆甾醇) | 家禽、生长育肥猪 |
进口饲料原料需要办理进口饲料登记证单一饲料品种
1.1.3 大麦蛋白粉 | 9.3.1 肠膜蛋白粉 |
1.2.6 大米蛋白粉 | 9.3.3 动物内脏粉 |
1.2.8 大米酶解蛋白 | 9.3.5 动物水解物 |
1.5.1 干白酒糟 | 9.3.6 膨化羽毛粉 |
1.5.2 干黄酒糟 | 9.3.9 水解蹄角粉 |
1.5.3 _____干酒精糟[DDG] | 9.3.10 水解畜毛粉 |
1.5.4 _____干酒精糟可溶物[DDS] | 9.3.11 水解羽毛粉 |
1.5.5 干啤酒糟 | 9.4.1 蛋粉 |
1.5.6 含可溶物的干酒精糟[__干全酒精糟][DDGS] | 9.4.2 蛋黄粉 |
1.11.3谷朊粉[活性小麦面筋粉][小麦蛋白粉] | 9.4.3 蛋壳粉 |
1.11.15小麦水解蛋白 | 9.4.4 蛋清粉 |
1.13.2 喷浆玉米皮 | 9.6.2 ____骨粉(粒) |
1.13.7 玉米蛋白粉 | 9.6.7 ____肉粉 |
1.13.10 玉米浆干粉 | 9.6.8 ____肉骨粉 |
1.13.11 玉米酶解蛋白 | 9.6.9 酸化骨粉[骨质磷酸氢钙] |
2.2.3 菜籽蛋白 | 9.6.10 脱胶骨粉 |
2.2.5 菜籽粕[菜粕] | 9.7.1 喷雾干燥____血浆蛋白粉 |
2.2.9 双低菜籽粕[双低菜粕] | 9.7.2 喷雾干燥____血球蛋白粉 |
2.3.2 大豆分离蛋白 | 9.7.3 水解____血粉 |
2.3.4 大豆酶解蛋白 | 9.7.4 水解____血球蛋白粉 |
2.3.5 大豆浓缩蛋白 | 9.7.5 水解珠蛋白粉 |
2.3.10 大豆糖蜜 | 9.7.6 ___血粉 |
2.3.14 豆粕 | 9.7.7 血红素蛋白粉 |
2.3.18 膨化大豆蛋白[大豆组织蛋白] | 10.2.2 磷虾粉 |
2.3.19 膨化豆粕 | 10.2.3 虾粉 |
2.9.3 花生蛋白 | 10.4.2 白鱼粉 |
2.9.6 花生粕[花生仁粕] | 10.4.3 水解鱼蛋白粉 |
2.12.4 棉籽蛋白 | 10.4.4 鱼粉 |
2.12.6 棉籽酶解蛋白 | 10.4.7 鱼排粉 |
2.12.7 棉籽粕[棉粕] | 10.4.8 鱼溶浆 |
2.12.9 脱酚棉籽蛋白[脱毒棉籽蛋白] | 10.4.9 鱼溶浆粉 |
3.3.2 蚕豆粉浆蛋白粉 | 10.4.10 鱼虾粉 |
3.7.2 绿豆粉浆蛋白粉 | 10.4.11 鱼油 |
3.8.5 豌豆粉浆蛋白粉 | 12.1.1 发酵豆粕 |
4.7.2 马铃薯蛋白粉 | 12.1.2 发酵____果渣 |
7.5.2 _____藻渣 | 12.1.3 发酵棉籽蛋白 |
7.5.3 裂壶藻粉 | 12.1.4 酿酒酵母发酵白酒糟 |
7.5.4 螺旋藻粉 | 12.2.1 产朊假丝酵母蛋白 |
7.5.5 拟微绿球藻粉 | 12.2.2 啤酒酵母粉 |
7.5.6 微藻粕 | 12.3.1 谷氨酸渣 |
7.5.7 小球藻粉 | 12.3.2 核苷酸渣 |
9.1.1 ____油 | 12.3.3 赖氨酸渣 |
9.1.2 ____油渣(饼) | 12.4.3 柠檬酸糟 |
进口饲料登记注册申请,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证认证代理资料,进口饲料国家农业部签发《进口饲料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