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口废物原料市场准入
以电子监管平台为依托,深化工作模式改革,健全进口废物原料市场准入机制建设,实现国外供货商和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工作的常态化。一是国外供货商注 册登记方面。2010年共评审批准95家国外供货商的注册登记资格,截止2010年底,批准注册的有效国外供货商达到3225家。进一步加强了对国外供货 商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派组对美国、香港、韩国、哈萨克斯坦、日本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138家国外供货商进行现场检查,通过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注册登记条 件或存在违规行为的28家企业采取了暂停注册登记资格的处理措施。二是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方面。推动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工作的区域化管理,节 约社会成本。2010年各直属局共批准430家企业取得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资格,截止2010年底,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总数达到了 4022家。通过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现场实地调查、查证等工作,对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或存在违规行为的136家企业采取了注销/撤销其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资 格的处理措施,有效打击骗取注册资格等不法行为,同时促进获证企业的质量控制意识和对进口废物原料的质量控制能力。
(三)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
进一步扩大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的覆盖面,提高装运前检验工作的有效性。截止2010年底,装运前检验业务覆盖了美、日、欧洲等48个中国大陆进 口废物原料的主要来源国家和地区。启动了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监管电子监管系统(PSI系统)1.6版的系统升级问题和国外供货商凭电子密钥(CA)报 检装运前检验工作,落实装运前检验业务规则,规范了装运前检验业务的信息化监控措施。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监控装运前检验过程的各个重要环节,实现各个环节 的远程可追溯性。2010年,实施装运前检验30.8万批,4757万吨,298.5亿美元,装运前检验覆盖率分别占总进口量的93.7%、92.5%和 94.1%。装运前检验制度有效实现进口废物原料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的把关前置,降低进口废物原料环保安全不合格风险。2010年,中国进口的已实施装 运前检验的废物原料的环保安全不合格批次率为0.06%,未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废物原料的环保安全不合格批次率为0.30%。
(四)加强口岸检验检疫执法把关
在全国所有进口废物原料的口岸,贯彻执行先检验、后通关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报检受理、审单、现场检验检疫、不合格处理处置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性, 落实“持证上岗、双人检验、定期轮岗”制度,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判为环保项目不合格的,坚决作退运处理。全年共退运环保不合格货物261批,切实维护 了国家环境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还进一步发挥电子监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在各业务流程环节上对数据和信息的收集、整合、分析、处 置功能,实现了对进口废物原料环保质量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和早处理。全年发布4个警示通报,对46家国外供货商所供废物原料实施加严检验检 疫。
(五)检验检疫监管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
国家质检总局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宣贯政策法规,统一了执法目光和尺度,强化检验检疫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执法能力。分别在广东、新疆、辽宁3地举 办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人员上岗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公布了第七、八、九批取得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资格的人员名单,使全系统上岗资质检验人员达到了 2643人,确保一线执法队伍稳定,有力保障口岸合格进口废物原料的快速通关。
(六)加强各部委协调合作
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继续以部委联席会议机制为平台,主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进口废物原料难点工作。全年共调配200多人次,先后配合国家发改 委、商务部、环保部、海关总署完成了国外旧服装、废旧电子电器产品非法进口、国外废塑料进口及处理利用情况的调查;会同环保部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宣贯工作,配合完成了知识竞赛、条例释义、宣传启动仪式等活动;会同环保部、海关总署、商务部完成了对江西鹰潭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 用加工园区、江苏张家港进口废汽车压件集中拆解利用试点园区、广西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等“圈区管理”的验收工作;组织参与了2010年度环保部固体 废物进口管理协调会议、海关总署打击矿渣违规走私进口现场会议等活动。
(七)国际合作方面
通过与其他国家、地区和有关国际组织在进口废物原料环境质量和安全领域的协作,增强在废物原料贸易中的影响力。2010年继续与日本环境省开展交流 研讨活动;并主动走访荷兰、比利时环境保护部门,以及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官方机构或行业协会,开展控制废物原料环保质量、防止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磋商活 动,促进了废物原料贸易的健康发展。同时,以区域经贸协作平台为运作框架,与东南亚国家进行专项商品贸易管理方式方法的交流。
三、年度进口废物原料环保不合格情况分析
2010年,检验检疫部门检出的环保安全不合格的进口废物原料涉及6个类别,分别来自美国、德国等34个国家和地区。
(一)废物原料类别分布
类别 不合格批次 总批次 不合格批次率
废塑料 137 104016 0.13%
金属和合金废料 57 71683 0.08%
混合废金属 41 62915 0.07%
废纸 18 75262 0.02%
废纺织原料 7 12738 0.05%
冶炼矿渣 1 807 0.12%
木及软木废料 0 869 0.00%
废船舶 0 262 0.00%
合计 261 328552 0.08%
注:废钢铁类环保不合格重量与金额较大系因为此类废料大部份以散装进口为主,具有单批次重量大、货值高的特点。
(二)环保安全不合格的进口废物原料来源国家地区
序号 国家和地区 不合格批次 总批次 不合格批次率
1 美国 56 86070 0.07%
2 中国香港 38 22492 0.17%
3 德国 28 20807 0.13%
4 英国 20 14248 0.14%
5 加拿大 17 13833 0.12%
6 西班牙 14 19193 0.07%
7 法国 9 7273 0.12%
8 比利时 8 5925 0.14%
9 日本 8 30722 0.03%
10 中国台湾 8 270 2.96%
11 泰国 6 5741 0.10%
12 澳大利亚 5 16443 0.03%
13 菲律宾 5 2983 0.17%
14 阿联酋 4 1074 0.37%
15 俄罗斯 3 1683 0.18%
16 哈萨克斯坦 3 1824 0.16%
17 韩国 3 4814 0.06%
18 荷兰 3 7584 0.04%
19 新西兰 3 1461 0.21%
20 埃及 2 686 0.29%
21 捷克 2 2550 0.08%
22 挪威 2 519 0.39%
23 土耳其 2 437 0.46%
24 巴西 1 102 0.98%
25 波多黎各 1 301 0.33%
26 卢森堡 1 253 0.40%
27 孟加拉国 1 2175 0.05%
28 沙特阿拉伯 1 1005 0.10%
29 坦桑尼亚 1 126 0.79%
30 希腊 1 495 0.20%
31 新加坡 1 427 0.23%
32 匈牙利 1 314 0.32%
33 伊朗 1 269 0.37%
34 巴基斯坦 1 1077 0.09%
35 印度 1 1168 0.09%
合 计 261 328552 0.08%
注:328552是2010年经检验检疫进口的废物原料总批次数。
(三)环保不合格原因分布情况
环保不合格主要情况为夹杂超标的一般夹杂物、夹杂禁有物、废塑料未有效破碎或清洁、夹杂超标的严控夹杂物、放射性超标等。
序号 不合格原因 批次 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