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中/英文或中文填写;申请登记企业的官方语言为非英文的,使用该国官方语言和中文同时填写。申请表格中限于该栏目篇幅大小而需要另页列明的应注明“详见附页”。
二、各栏目填写要求:
- 首次向AQSIQ提出登记申请的填写此项。
- 所申请的登记证书到期,需换证的填写此项。
- 因企业名称、地址等有关信息发生变化,需对原登记证书中相关项目进行更改的填写此项。
- 登记申请未被批准,再次提交登记申请,或获证企业因故被取消登记资格,并满足时限等有关重新申请规定要求,提出重新申请的填写此项。
北京通瑞联科技有限公司
Tel : 86-10-64284605
Fax: 86-10-84366465
E-mail: bj500@126.com aqsiqccc@gmail.com
- 申请人无需填写,由评审机构填写。
- 填写申请企业的全称,使用申请企业所在国的官方语言和中文,贸易合同或提单中使用英文的,应同时注明英文名称。
- 填写申请企业所在的国家或地区名称。
- 填写申请企业的联系人名字。
- 填写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应写明国家和地区号码。
- 通过代理人申请的,应填写代理人的名字。
- 填写代理人的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应写明国家和地区号码。
- 同第(6)条。
-
填写申请企业的详细地址,应使用申请企业所在国的官方语言和英文填写,确保邮政部门准确邮递;日本、韩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可以使用中文填写。